专业商业建筑设计十篇

  成功案例     |      2023-12-19 14:35

  中国商业设计协会曾对全国商业地产的设计机构和设计项目做了一个统计。统计结果反映了中国商业地产规划设计,包括建筑设计的现状,就是大多数没有前期定位,或者前期定位是虚拟化的。可以说,购物中心类商业地产操作的核心是只有先通过策划、规划和设计,才能达到项目升值的目的。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开发商、投资商作为最大的投资方,同时也是最大的风险承担者,而商业规划设计是对商家、对消费者,包括对以后商业地产运营的综合的专业性的考虑和提出要求。因此,将策划思想贯穿项目规划、设计始终,以专业的态度和技术进行操作是为了尽可能地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对项目的后期经营回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对于商业中心的规划设计,不应只是一个概念问题。每个人对空间都会产生不同的感受,每个广场、每个商铺都应该有自己的个性,如做餐饮酒吧和国贸品牌店就完全应该采用不同的设计手法;商业的外观设计也不应仅仅取决于建筑材料的应用,还包括用装饰材料、灯箱广告、干花、灯饰、招牌等各种各样的软性装饰,以营造浓厚的商业氛围。因此,要使消费者对购物环境产生一种良好感觉,就需要建筑师们的就精心设计。

  商业中心的设计特别强调平易近人,如此才能吸引人流。其实在项目的运行过程中,合适的尺度更能让人觉得舒服、亲切。如欧洲的商业小镇的商铺设计就充满了人情味,让购物者感觉回到自己小院一样,所以舒适的尺度应该更人性化,能让人们能融入到更加自然,亲切的商业环境之中。

  因各个地方文化存在差异,购物中心的规划设计也必须因地制宜,入乡随俗,如广州注重人人皆商,一般小区都规划有一定的底商,这种底商档次一般不高,但一应俱全,商业非常普及;而北京的高档楼盘大都规定禁止餐饮业进入等。

  目前,中国一些商业建筑外观豪华气派,但内部空间设计却迂回曲折,整个购物环境并不理想,让人感觉像是一个迷宫。因此,对于购物中心的设计,应强调内部空间的贯通性,从而起到引导公共购物的作用,如整个空间可通过天窗和中庭的变化,营造内部空间的灵动感和贯通性。

  交通组织的作用包括:合理的动线使顾客很方便地进入商业设施;合理的动线使顾客很容易地走完整个商业设施;合理的动线使商品很容易导入商业设施;合理的动线使店员服务更加方便。

  商业综合体的动线分四种,有给客人使用的卖场的动线,也有给后勤补给和员工上下班的后场动线。又分水平动线.注重室外广场的利用

  现在的购物中心趋向于多种购物消费形式的融合。室外广场是购物中心购物空间的延伸,其不仅是购物中心的需要,也是城市空间的需要。如不少商家经常在购物中心的室外广场上搭建展台。进行多种多样的促销活动。这种由现代商业演化而来的促销形式,业已成为了一种习惯性的商业模式。

  商业地产项目的开发不同于住宅项目开发,不能沿用住宅项目开发的操作模式,机械的照搬设计住宅项目的理念和流程对商业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商业地产项目无论业态定位,还是设施的规划都要考虑其商业属性,商业属性是项目开发的根本点,贯穿项目开发、设计、建设、运营的每个过程与环节。在进行大型商业地产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商业方案设计 商业方案设计是大型商业地产项目建筑规划设计的第一个环节,也是项目整个设计过程中最根本的环节,其成败直接影响项目未来的发展前景。本环节主要是通过市调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确定项目定位、业态及功能设定、主力店位置、技术经济指标。市场调查和可行性分析是本阶段的基础工作,确定定位、业态及功能设定是本阶段的设计目标。本阶段主要设计内容如下:(1)立地选项 在进行项目立地选项过程中,需要通过详细而周密的市场调查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和综合定位。可行性分析研究是确定项目进行投资决策、融资、制定项目初步设计、项目立项以及政府规划调控的依据,这就需要严格规范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制度,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质量和足够的深度。 大型商业地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要以质量、项目商业属性控制为核心,对项目的规模、建设标准、功能布局、业态规划、技术进步等方面实事求是的进行科学分析。(2)商业规划 商业规划就是对项目物业室内空间的限定和功能划分进行规划,大型商业项目由于体量大,其功能不仅仅只是满足购物,同时必须满足休闲、观光、文化、娱乐、餐饮等多种功能,其功能和业态复合性强,每种业态、每个功能、每个消费者对空间个性都会有具体要求,这就需要专业人士进行科学设计,不能按照住宅项目的设计或想当然的进行空间的限定和功能划分。 在这个设计环节中,功能组合及分区设计是最重要的设计内容。首先,从开始规划设计时就要充分考虑其商业属性,确定经营模式、服务对象,再按经营业态和服务功能需求进行建筑规划与设计,否则项目建成入市以后改建的费用会大大增加。在建筑设计上要充分注意动线设计的科学性,避免由于区域死角所带来的物业价值的贬损;其次,结合项目特征、定位以及项目所处商圈的具体情况,把握差异化竞争策略,合理控制和规划项目各零售业态营业面积的比例。

  2.建设方案规划设计 建设规划设计是项目商业规划设计第一阶段中的第二个环节,是在项目定位、物业功能组合、可行性分析等基础工作完成后进行。这个环节要求在设计建设配套方案时,必须充分考虑项目的商业属性、定位以及项目的业态组合和功能,不能单纯的从控制成本或建筑屋艺术性方面考虑。

  项目建设方案设计规划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商业设备设施配套规划设计。相关方案图纸的确定标志着一个大型商业地产项目建筑设计的基本完成,在项目建设和招商、营销的过程中,方案需要局部调整和完善,需要专业的设计机构配合以提供保障。 3.商业空间装饰方案设计 商业空间装饰设计主要是根据项目定位、功能、建筑空间限定的要求,结合物业的建筑艺术,对物业空间环境进行艺术处理,营造舒适的购物、休闲、娱乐的空间环境。主要设计的内容包括:商业平面布置方案、商业空间视觉中心方案、主要出入口效果、天花及地面效果、柱子造型效果、墙面效果、卫生间效果、扶梯及电梯效果、中庭效果、商业空间视觉中心效果等。

  商业外环境设计 商业外环境设计主要包括外立面形象设计和外部环境设计两部分,具体设计内容包括: (1)外立面形象设计:商业建筑外立面设计、商业建筑外立面夜景设计、外立面商业气氛设计、外立面广告位设计。 (2)外部环境设计:周边交通组织设计、绿化及铺地设计、休息空间设计、外部展示及促销空间设计、环境照明系统设计、室外指示及引导系统设计。5.二次商业装饰设计 二次商业装饰设计主要是对建筑室内空间、主要商业服务设施以及店铺/专柜形象、商品陈列按照商业规律进行装饰设计。主要设计内容有三个方面:(1)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总服务台设计、顾客收银台设计、顾客休息设施设计、室内景观设计、监控系统设计、员工办公系统设计。(2)导购系统设计:标识、指示系统设计、促销空间设计、广告位设计、橱窗设计、花车设计。 (3)店铺及专柜/专卖店形象设计:专卖店形象、专卖店室内展示设计、专柜形象设计、专柜灯光设计、陈列道具设计。

  6.商业管理模式设计 完成了第一、第二阶段的设计工作,并不能代表商业规划设计工作的结束,这仅仅只是完成了项目硬件建设设计工作,项目的商业规划设计应该包括商业管理模式设计及品牌规划和招商策略设计。 商业管理模式对一个大型的商业地产项目的整体设计是至关重要的,是项目运营的根本保障。商业管理模式设计主要包括三大体系设计内容:

  (1)组织体系设计:组织架构、岗位及编制、岗位职责及规范。(2)制度体系设计:人事管理制度体系、行政管理制度体系、卖场管理制度体系、业务管理制度体系、营销管理制度体系、财务管理制度体系、物业管理制度体系。

  虽然目前商业地产开发形势火热,但近来众多的综合商业项目搁浅,也反应出此类项目操作中有很大失误,最主要的原因是对大型商业项目的高专业化要求认识不够。

  与住宅开发中的底商或配套商业项目相比,大型商业地产项目在经营、开发与管理模式上有根本的不同。大型商业设施的经营主体是大型品牌或连锁商家,商业地产项目的招商引资是否成功是该项目能否顺利进行的第一要素。而商家评估一个项目是否有经营前途,简单说来,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项目区位、市场支撑与商业业态定位;二是项目设施的规划设计是否满足商家特定的专业需求;三是从回报的角度,是否具备与商家资源整合的专业化管理水准。也就是说,一个大型商业项目在前期的策划、招商中期的规划设计,以及后期的经营管理三个阶段都需要有高度专业化水准的操作能力。

  认识到大型商业地产项目对专业化水准的要求后,开发商应重视专业商业投资顾问公司与商业设施规划设计公司的作用。国际上能够进行大型商业地产资源整合,从负责招商融资到开发顾问及后期物业管理的公司不超过十几家。提供一个能满足商家经营需求并保障长久回报的项目形态,是此类专业顾问公司的长项,也是国内发展商求之若渴的专业支持。专业顾问公司与商业投资公司的关系是经过几十年建立起来的鱼水关系。专业顾问公司在评估或推荐项目时代表着商家的利益。建立在这种高度专业化服务上的信任关系,正是顾问公司招商与整合资源的保障。国内开发商自说自话的招商材料与缺乏专业水准的项目论证是招商的短腿。

  大型商业设施的选址同城市整体发展关系密切,由于国内大部分商业地产开发商只有住宅类地产的开发经验,对商业地产选址的更多地根据现状情况和主观感觉做出决定,这样操作,往往存在较大的风险。如果开发商轻率选址,盲目规划设计,最终将导致招商及运营上的巨大困难。

  大型商业设施的选址,国外企业有一系列参教和指标,包括经济指标,道路交通指标、人口指标、配套指标。其中区位条件与交通方式是最重要的因素,选址特别应重视城市整体的商业布局规划和总体发展走向。

  在大型商业项目中,其业态种类趋向于更加多样化。既有不同规模、档次的业态组合,如大型卖场、百货店、精品店、商业街等;也有不同经营特色的业态组合,如文化、娱乐、休闲、运动、购物等。其服务内容和功能结构已远远超出了常见的特定建筑类型范畴,而是一个组织精密、结构复杂、形态丰富的以商业为主要功能的建筑综合体。如何平衡多样化的业态与复杂的功能流程之间的矛盾,无疑是商业地产项目设计中最大的挑战。

  商业项目不同功能模块的性质和任务,是建筑设计的根本依据和出发点。不同地域、不同经济条件、不同民族、不同服务人口数量,都应有不同的建筑规模,并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室外活动场地;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包括残疾人都能等到合理满足,其空间组织应按功能要求、动静活动形态、人流密度等适当分区、主次明确,同时也要考虑区域或局部具有延伸和调整使用的可能性。商业设施、环境和场所也不是静态的固定存在,而是具有动态的发展变化。从设计上创造一个能适应未来发展变化的建筑空间环境也是商业项目的特殊要求。同时,业态的多样化,也需要建筑设计要为安全可靠的日间和夜间管理创造方便的条件。

  随着时代的进步,商业地产类项目的功能也从单一的购物向购物、文化、休闲、运动等多方面发展,从以购物为主要目的的消费方式发展为寻求各种生活体验为目的的综合消费方式。这也要求其建筑设计无论在空间效果还是立面造型等方面均应适应这种全新的体验消费模式。

  商业建筑虽然属于一种高度市场化、商业化的建筑类型,但在创造体验消费场所这方面,应特别重视建筑的艺术处理。这里的建筑艺术,不仅仅是指专业角度的艺术追求,还包括大众艺术、流行时尚等。建筑艺术是一个地区和一个时代文化艺术表现中最宏大、壮观也最生活化的载体。它有历史和文脉的延续性以及时代的前瞻性,直接对人们的心理、生理施加影响,对于传播新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起着能动的作用。人类制造建筑,同时建筑又影响人类,对于大型商业地产项目而言,应成为矗立在当地的具有鲜明文化内涵的建筑物或建筑群体甚至城市区域,并创造延续建筑文脉与时代感相沟通的氛围。

  我国智能建筑始建于90年代,起步较晚,但却以惊人的速度蓬勃发展,目前已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相继建成一批具有一定智能化的大型公共建筑。国内各大城市和沿海开放地区已经成为智能建筑的巨大市场,吸引了大量的国外智能系统设备商、系统集成商、建筑设计事务所和房地产开发商。智能建筑是高技术的结晶、系统集成商、建筑设计事务所和房地产开发商。智能建筑是高技术的结晶,既是技术密集型建筑,也是资金密集型建筑,它的设计和施工都不能照搬传统建筑的方法,需要有专业化的设计队伍和承建商。

  2.1 不同的客户、不同的建筑物就有不同的需求,需求是推动和促进技术发展的原动力。在目前国情下,普通工薪阶层的安居房中,大量应用千兆网络布线就是一处不必要的浪费,因为客户暂时没有这种需求。所以了解客户需求,是有效进行智能建筑建设的首要前提。 目前在上海、深圳等城市工程建设的环节中,由专业顾问公司进行需求分析。顾问公司代表业主的利益,根据业主的实际要求,结合技术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招标文件和监管工程的实施过程。顾问公司通过编制技术规格书规定系统技术性能,对产品选择和实施方案具有否决权但对产品不具备推荐权。

  2.3 全面的系统设计是智能建筑建设的基础。系统设计是在方案审批后进行,是方案设计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过程。一般应与建筑主体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步进行。但是由于建筑智能化系统的特殊性,建筑主体设计单位不可能按习惯施工图的深度绘制出详细的建筑智能化系统的施工详图,只能绘制出介于现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之间的技术设计图纸。可称之为系统设计施工图。它已基本完成各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管线路由、电源供应、系统接地等主要构件的设计,也必须完成与建筑主体专业和其他设备专业的配合工作。 整个系统设计施工图作为日后的招投标工作、深化设计的基础和依据。

  2.4 弱电承包商的选择是智能建筑设计的重点: 目前智能建筑的工程管理并没有形成一个公认的模式,目前国内常见的有三种模式:

  2.4.1 业主将弱电系统划分为一个个的子系统,每个子系统选择一个承包商,协调工作由业主完成。

  2.4.2 业主将弱电系统作为整个建筑工程的一部分,由土建总承包商来作弱电系统各子系统的协调管理工作。智能建筑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产业,它是建筑技术、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融合的产物。目前发展还不成熟,新的技术、新的产品不断涌现。像模式一,业主将弱电系统划分成若干个子系统分包,就要求业主具备很强的智能建筑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施工管理的经验。而目前的情况是,一般单位的业主对弱电工程缺乏较深的了解,即使是一些大单位,在组织机构上设有基建处,有一些负责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但往往这些人熟悉的又只是结构、电气、水暖等建筑的常规系统,而对新兴的建筑智能化方面的知识仍有欠缺,这就难免造成对弱电系统的管理力不从心;各子系统不考虑对外开放通讯协议,造成总集成的麻烦。负责的人员费了很大的心血但效果不好,巨大的投资不能收到相应的回报。这种案例屡见不鲜。即使业主能招聘到一些有很强的智能建筑方面的知识和施工管理经验的员工,但这会使业主的基建班子变得很庞大,而且一旦大楼竣工,这些人也就没有了用武之地。因此,业主单个系统分包的这种办法要求业主方面有很强的技术能力和工程管理能力,而这又是目前实际情况很难达到的。

  由弱电总承包商对整个弱电系统进行统一管理,这符合国际上专业化的趋势,由于一直从事建筑智能化方面的工作,弱电总承包商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智能建筑专业技术和管理班子,这些人在多年的工程实践中已经具备很强的弱电各子系统的技术能力和对关键问题、关键点的把握能力。弱电总承包商是专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作的,力求自身的不断发展,他们会不断跟踪新技术,力求把事情做到尽善尽美。 综上所述,弱电总承包模式不失为一种好的办法,但凡事有利便有弊。对业主而言,如何选择一个合格的弱电总承包商是一个存在很大风险的问题。目前,随着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声称能做建筑智能化的承包商越来越多,在发展的大潮下,难免泥沙俱下,抛开没有“建筑智能化专项资质”的班子不说,就是具有“建筑智能化专项”的公司的水平也良莠不齐。选择一个好的弱电总承包商对工程至关重要,这也是最终交工的工程能否达到业主要求的关键。2.5深化设计是智能建筑建设的实施指南

  不同产品安装方式、接线方式、电源供应方式等具体工艺不同,所以设计方不可能在产品确定之前绘制出详细的施工图。在优化设计完成后,应由弱电总承包商或各子系统承包商根据优化的设计资料和中标产品的技术资料完成传统意义的详细施工图。详细施工图应经总体设计方确认批准。确认后的详细施工图具有明确的设计责任和强制性的工作效力。

  2.6 规范的安装调试是智能建筑建设的有力保障:智能建筑的施工过程必须遵守现行的规范和规定,必须有效的监管。批准后的详细施工图具有法定的指导意义,不能随意修改,此时的系统集成商等同于传统意义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的天职就是“按图施工”。任何施工中的变更必须总体设计方确认,否则就容易发生与原设计不符的质量问题。

  系统调试时,集成商获取机电设备厂家提供的软件和硬件条件后,就可以组织缩写相关的接口驱动程序。该驱动程序应该可以让其他程序合法调用而不需要对具体设备有详尽的了解。比如,通过驱动程序可以读取系统的温湿度而不需要考虑温湿度用何种方式进行测量,通过驱动等距离可以控制机组的运转而不需要考虑从哪个路径进行控制,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为二次集成创造条件。有了驱动程序后,就可以按照软件工程技术的规则来组织编写用户界面语言。当所有的一次集成系统设备安装完毕、调试成功、提交完备的通用系统接口硬件、符合要求的系统接口软件编制完成,此时一次集成就完成了。

  .结束语:综上所述:智能建筑工程总体设计是龙头,是智能建筑功能与水平的体现。工程实施是智能建筑成败的关键。系统总承包商的选择,确保以确定的工程界面实施为中心的工程项目管理以及严格按设计、产品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施工和质量控制是工程成败的三要素。系统的维护和管理是智能建筑历史实绩或成果的基本保证。

  建筑物不仅仅为我们遮风避雨,而且它本身就是一种艺术。它是许多艺术形式的载体。建筑作品的创作者享有著作权,而且在商品经济时代,这些艺术作品还可以在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条件下,注册为商标。可是,建筑师被认为是“修房子”的工匠其智慧成果的结晶——建筑物的知识产权没有充分得到利用和保护。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财产价值的重心逐渐由有形的物质资产转向无形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日益显示出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建筑物上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并不是所有的建筑物都能享有著作权的保护只有建筑物成为建筑作品时,才能享有著作权。但是中国对建筑物进行著作权的保护只是最近几年的事。1991年著作权法没有明确将建筑物纳入受保护的范围,但实施条例在定义“美术作品”时,却列入了“建筑”等造型艺术作品。这实际上是以美术作品的方式提供了对于建筑物的保护。2001年修订著作权法时,则在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了对于建筑作品的保护。在实践中,已有建筑作品的司法案件,例如,2003年北京枫丹丽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爱立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北京天龙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引起人们的关注,人们不仅要问,建筑“盗版”能界定吗1372008年审结的保时捷股份公司诉北京泰赫雅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案被认为是确定建筑作品侵权的第一案。

  对于什么是建筑作品,按照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从这个定义中,可看出:(1)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构筑物形式表现”的作品,也就是说,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建筑作品不包括建筑设计图和建筑模型。(2)建筑作品是有审美意义的作品。但这里所说的审美意义应当只是一种笼统的或中性的说法。因为美的概念总是因人而异,因时代而异。

  可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没有揭示出建筑作品的实质,即著作权法保护的建筑作品的客体是什么?建筑作品与文学作品、美术作品的区别是什么?建筑作品取得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是什么?这些问题都没有回答。

  建筑作品与文学作品、美术作品一样,享有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不过,对建筑作品而言,是建筑设计思想的表达。例如《美国版权法》第101条规定,“建筑作品指以任何物质表达方式体现的建筑设计,包括建筑物、建筑规划或图纸。建筑作品含设计的总体形式以及设计中的内部空问构成,但不包括个别的一般特征”。也就是说,建筑作品是通过不同形式对建筑的设计的表述,换句话说,著作权法所要保护的是建筑设计——建筑思想的表达。建筑物、建筑规划或图纸等只是建筑作品的有形载体方式。因而把建筑作品简单理解为三维的建筑结构、建筑设计图、建筑模型等,都是错误的。建筑作品可以通过不受保护的构筑建筑的要素如砖瓦木材等进行选择、协调或编排,而体现其建筑思想,从而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从时间上看,世界上最早在商标法中明确规定保护立体商标的是法国(1857年),但是直到1991年1月4日法国新商标法才对立体商标和颜色商标进行了补充规定,并编入法国知识产权法典l711—1条,其中规定“商标是指用以区别自然人或法人的商品或服务并可以用书写表示的标记。尤其可以构成这样的标记,包括:……图形标记,例如外形,尤其是商品或包装的外形,或者标示服务特征的外形……颜色的排列、组合及色差”。标示服务特征的外形可以作为商标保护,从而填补了一个法律上的空白。尽管司法判例早就承认对服务商标的保护,但有一个问题一直悬而未决,那就是,建筑物的外形,是否可以作为在该建筑物内所提供服务的商标。法国最高法院认为,只要建筑物的外形相对于所提供的服务足够明确且没有关联,那么将该建筑物特殊的外形作为商标注册,在法律上是完全可能的。

  在美国,商品的包装和外观设计‘可以作为商标,餐馆和其他的零售店的装饰可以作为商标外观而受保护。从目前笔者收集的资料可以看到,美国是最早对建筑立体商标提供法律保护,而且也是建筑注册为立体商标最多的国家。早在1937年,第六巡回法院在白塔连锁公司(whitetowersystem,inc.)诉白色城堡饮食连锁公司(whitecastlesystem ofeat—inghous

  escorp.)一案中就指出被告在相同地理区域,用一个白色城堡模型,是为了搭原告的“便车”,利用他人商标上的商誉获得利益,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在1968年grifsofamerica,inc.一案中,法院认为一个三维建筑的外形如果能作为一个标志就能够注册为商标。到目前为止,美国将近100座建筑物已经注册为商标。

  在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将很多独一无二的建筑(这些建筑往往被认为是当地的地标性建筑)作为商标注册或申请。这些建设物登记注册为商标的很多,在美国有花旗集团大厦(theciticorpbuilding)、克莱斯特大厦(thechryslerbuilding)、洋基体育场(yankeestadium)、洛克菲勒广场(rockefellerpla.za)、帝国大厦(theempirestatebuilding)、海峡花园(thechannelgardens)、古根汉姆博物馆(theguggenheim museum)、大都会歌剧院(metropolitan operahouse)等。在英国有马尔伯勒公爵的布莱尼姆官(blenheim palace)、德文郡公爵的查茨沃斯庄园等作为三维立体商标登记注册。在委内瑞拉有加拉卡斯“laprevisora”保险公司的建筑和钟楼作为三维立体商标登记注册。

  我国在2001年修订《商标法》第8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这是我国首次将三维标志,也就是通常所指立体商标,列入可申请注册商标的行列。目前,我国还没有以建筑物申请体商标的案例,但是根据我国《商标法》并没有排除建筑物立体商标,只要一个建筑物的外形能够标示相关的服务,具有显著性,就可以注册为商标。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该条款规定了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体的范围,只有符合上述属性的外观设计才能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

  一个建筑首先映人眼帘的是它的外形,通过建筑的外观感受它的内涵。尼尔森·占德曼在《哲学在艺术中的地位》中说:“建筑物只有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标识、传意、象征功能时,才是一项艺术作品。”而建筑设计师往往通过建筑的外观表达自己的建筑意象。例如勒·柯布西耶在提出将朗香教堂设计为“上帝的听觉器官”后,充分选用自己从平时积累而来的经验和感觉,较感性地确定了初步的建筑意象。盖里在设计某“监狱”时,凭借其对自然形态的积累和想象,把建筑意象形象化为“鱼和蛇”,使得建筑形象具有了象征意义。这些建筑外观,改变了以往传统观念中的教堂和监狱的形象,让人耳目一新。

  也许有人认为,建筑物不足动产,也无法批量生产,所以不适合当做工业产品来保护。我们认为,首先用工业品的判断标准,不是以是否动产,而是以能否用工业的手段生产制造出来为标准。建筑物显然是可以用工业的手段制造搭建出来的。其次,能否批量生产也不能成为建筑物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障碍。表面上看,建筑物由于地理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不能够大批量的生产,但是,建筑物本身的特点又决定了许多大的设计正是由多个细节共同组合而成的,而这些组成部分并不受大环境的制约,完全可以用在许多不同的场合,这一点,在建筑师进行窗、门、楼梯、装饰图案等的设计时,尤为明显。因此建筑物不仅可以受到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而且保护起来还具有无比的优越性。

  不管是1991年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还是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都没有规定建筑作品的作者是谁。因而有人就认为,建筑作品的作者是所有的参加者(建筑师、其他专业设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如有人认为:“建筑作品与影视作品相比,无论在物权关系还是创作人员的组合上都有惊人的相似。在物权关系上,建筑作品的所有者是业主,影视作品的所有者是制片人。业主和制片人与其他创作人员的关系实际上是委托与被委托或雇用与被雇佣的关系。在创作过程中,业主和制片人都位居于‘总体策划’的地位,其下分别形成了以建筑师和导演为中心的创作集体。”诚然,以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形式表现的建筑作品是由建筑师设计、施工单位建筑、房产开发商投资然后转移给业主的,业主取得建筑作品的所有权是无可置疑的。但是建筑师、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房地产开发商谁有权取得该建筑作品的著作权呢?像众所周知的悉尼歌剧院,从策划兴建到国际建筑设计竞赛选定方案,从破土动工到工程最后的完成,历

  时14年,耗费巨额资金,其问多少复杂而困难的技术难题,都是在建筑师、其他专业设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而且如果没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参与、调度和资金保障,仅凭建筑师,也难以通过建筑物的形式展现出来。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其他专业设计师、工程技术人员、房地产开发商就享有著作权呢?下面分别进行分析:对于其他专业设计师,如果他的设计在概念上与建筑物是分离的,并且不是建筑物的功能性及建筑元素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那么它可对自己的设计享有著作权保护,例如建筑师设计一栋大楼,请园艺师设计了大楼顶部的花园阁楼,如果此花园阁楼具有原创性,园艺师可对此花园阁楼申请著作权保护;但是如果花园阁楼是建筑物功能性及建筑元素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就不能享有著作权的保护。对于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他只是运用其建筑技术把建筑设计以建筑物或构筑物形式体现,没有原创性,不能对建筑作品享有著作权。至于在建设过程中,对技术难题突破的贡献,可通过专利法来保护。房地产开发商对建筑作品不享有著作权,虽然没有他的投资,就不可能以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形式表达建筑师有创意的建筑设计,但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智力成果而不是投资。对于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有不同规定。但有一点类似,即制片人掌握影视作品的发行权与复制权,原因在于制片人对影视作品的投资,不是要占有影视作品,而是通过其发行获得利益。但是房地产开发商对房地产的投资,其目的是要占有建筑设计的表现形式——建筑物或构筑物,通过对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经营来获利。建筑师才是建筑作品的作者,因为是他的创意才使建筑物具备了原创性的没计元素进而能够取得版权,所以美国版权法一般都不认为建筑物是雇佣作品,而是直接认定建筑师或他的事务所为建筑作品的作者。此外,美国建筑师协会所制定的标准建筑合同文本中明确地指出了建筑师为建筑作品的版权所有者,而房地产开发商得到的是一个非专属性的许可使用权。

  在建筑作品著作权人的认定过程中,还涉及到著作权人是单位还是个人的问题。依照我国建筑师职业制度,建筑师的创作活动是以设计单位为依托的。在设计过程中,单位的组织协调和创作意志是各不相同的。我国的设计单位的改革正在进行中,故应分别对待。一部分设计单位,只负责工程的承接和图纸的规范审查,就很难说具有组织协调和创作意志;还有一部分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集体创作,这一创作模式甚至已成为其创作风格(这种现象在某些国外的知名事务所比较常见),这种情况下,单位应被视为作者(著作权人)。

  商标是将某一厂商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厂商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标记。商标的权利人是商标的注册人或者使用人,建筑立体商标的权利人不是该建筑的设计师,而是把该建筑和一定商品或服务联系在一起,使该建筑能标示某种商品或服务,体现其商誉的该商晶或服务的提供者。贝律铭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的摇滚音乐名人堂的设计者,但他不是名人堂立体商标的拥有者,其拥有者是博物馆的经营人。

  建筑立体商标的所有人与建筑的所有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有些情况下,一个建筑的所有人和该建筑立体商标的所有人是相同的,如克莱斯特大厦(thechryslerbuilding)的所有人和该建筑立体商标的所有者都是克莱斯特汽车公司。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建筑立体商标的所有人与建筑物的所有人是分离的。建筑物往往是城市环境的一个组成部分,建筑物的所有人不能阻止对其建筑物的无形资产的利用。

  例如在美国cecerev.r.j.reynoldstobaccoco.一案中,法院认为建筑物的所有人和居民不能阻止一家烟草公司利用其建筑提高某一烟草的品牌…。

  专利申请权是专利法的特有概念。只有享有申请权的人,才有资格获得专利权,因而专利申请权主体的确定是专利权主体确定的前提和核心内容。

  根据我国2008年新修订《专利法》第6条规定,原则上,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但是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依照我国建筑师职业制度,建筑师的创作活动是以设计单位为依托的,因而建筑外观设计应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虽然绝大多数的建筑物都是房地产开发商委托设计单位设计,但如果没有约定,该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人应为设计单位。在申请通过审查后,该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就是设计单位。

  虽然我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并没有否定建筑物上的知识产权,但是日前对其利用并不充分。一方面,权利人不知道权利的存在,例如,我国建筑业对建筑师的署名权不重视,往往建筑物的介绍中没有提到建筑师的名字,建筑物的铭碑上刻有施工单位,即使有设计栏,只有设计单位,而没有设计者的名字。另一方面,企业没有重视无形资产的利用。例如,对建筑物只是作为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没有开发建筑物的无形资产,没有把其上的无形资产登记人账。

  目前中国对建筑物上的知识产权的忽视,造成大量建筑作品的抄袭和仿造,导致建筑式样的贫乏,没有创新的建筑设计充斥着建筑领域,极大挫伤了建筑师没计创造的积极性,也妨碍了建筑设计业和建筑开发业的发展。

  在知识产权中,除著作权是作品完成以后,作者自动获得外,目前,按照中国法律,商标和外观设计要经过注册或申请才能获得。而且建筑注册为立体商标后,可以涵盖其平面商标。例如大都会歌剧院(metropolitanoperahouse)登记注册时,就包含该剧院外观的二维形象。如果具有独特风格的建筑只是作为遮风避雨的场所,没有把其外观与商业紧密联系,就有可能被他人注册为平面商标。许多平面商标的主要内容就是著名建筑古迹和地标性建筑。例如在德国,一些商标是由平面的著名建筑纪念碑或地标构成被注册登记,包括kyfhauser纪念碑、克莱斯勒大厦、埃菲尔铁塔、比萨斜塔、自由女神像和中国的长城等。在美国,超过50个商标以埃菲尔铁塔为主题,而在联邦登记注册。

  本届博览会共有78家参展企业,现场设置展位140个,其装展位占了85以上,展出总面积20__平方米。一些海外机构如马来西亚上海领事馆、韩国贸易馆、新加坡国际企业局等也都组团参加了展会。展品主要涉及建筑装饰材料、消防设备、家装设计、市政建设设施及材料等建筑装饰材料。一些新产品及设备达成了意向性成交协议。会议期间,__电视33频道房产在线频道和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均作了报道。

  自20__年5月起,组委会就着手开始组展、招商及宣传工作。组委会设立了招商招展组、宣传组、综合会务组等,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组委会招商人员通过邮寄、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向全国近万家建筑装饰材料企业发出参展邀请,并对当地企业实行登门拜访邀请参展。从展览现场反馈情况看,本届博览会组织的外地企业及产品占参展企业总数的75,本地的企业仅占25。

  为了加大宣传力度,组委会成立后就陆续在中国建材网、中国洁具网、西南建材网等12家专业网站本届博览会相关消息,并在《建材商报》、《装饰市场》、《城市建设》、《建材快讯》等专业媒体上刊发了大量广告与信息。7月份,组委会在《华西都市报》家居专版、《__商报》居周刊等主流媒体上刊登了三次题花广告、平面广告及新闻文字宣传。同时,利用收集、积累、整理的数据库向省市的建筑工程公司、建筑设计单位、企事业单位发寄参观券与邀请函共计5000封。组织专业工作人员分别在绵阳、广元、达川、德阳、乐山、峨眉、夹江、__市七区十二县建筑装饰材料市场和销售点派发参观门票6万张。此外,组委会还通过联络和动员行业协会、参展商向其会员单位、客户发送邀请,最大限度地组织专业观众,提高展会的影响力。

  本届博览会,组委会采取了整合资源的方式,与一家曾多次举办建材展览会的展览公司合作,利用各自优势与资源,实行合作双方共同投入,协调运作,做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责任明确,为会展业运作模式的市场化做了一次有益的尝试。

  为使本届博览会有所突破,组委会得到了市建委、市规划局的支持,确定展会期间举办“城市社区规划与建筑设计论坛”,旨在促进城市规划与国外学者互相交流,提升我市社区规划与建设的发展水平。8月27日,由__市规划局、__市贸促会联合承办的“城市社区规划与建筑设计国际论坛”在__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会议厅成功举行。__市副市长孙平出席本次论坛并致开幕辞。大会邀请的来自法国夏帮杰设计事务所、加拿大佳宝、新加坡、澳大利亚四国的著名建筑设计师以及我省知名的建筑设计大师、规划专家在会上就“城市社区规划与建筑设计”主题从多角度、多层面地展开了精彩演讲。四川多家建筑设计院所、市规划设计院、地市县级的规划局、房地产开发商及建筑装饰公司共计75人出席论坛。会后,我们对听众作了抽样调查,双流县规划局代表、房地产商代表、建筑装饰代表均认为参加本次论坛收获不小,认定演讲专家准备充分,内容精辟,让与会者开了眼界。“城市社区规划与建筑设计论坛”的整个组织安排得到了演讲专家听众、赞助商赞誉和好评。论坛期间,新闻媒体给予了广泛的关注与特别的报道。

  要使“建博会”长期举办,成功举办,并把她培育成为我市品牌专业展会,需要在办会思路、服务水平和资源整合等方面予以改进。因此,下届“建博会”构想如下:

  1、高起点早策划。从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商家等多方面多渠道深入了解目前建筑及装饰材料行业的发展状况及企业的需求,制订出正确有效的招展招商工作目标及实施 计划。避开专业市场的特点,办出自身的特点,突出新产品、新技术、新信息科技含量高、学术性强,使展会领先于市场的前瞻性和专业性。

  本文通过分析专业出版单位数字出版运营的特点,阐述了传统出版行业在内外部竞争中应该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在行业内从事建筑图书出版的出版单位多达几十家,天津大学出版社的“建筑邦”与出版业内建筑类数字出版平台、行业外的建筑专业内容平台既有相似之处又有自身特点,形成了内部竞争与外部竞争并存的局面,面对内外部的竞争困境,传统专业出版单位如何创新运营和盈利模式,成为其专业领域数字出版平台生存发展的关键。

  行业内竞争者在出版行业,出版建筑图书的出版单位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天津大学出版社、英大传媒投资集团、清华大学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等,这些传统的建筑专业出版单位在数字出版平台开发上出现了不同质竞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专注于建筑施工大数据平台和建筑相关培训,英大传媒投资集团开发了电力百科网,清华大学出版社主攻教育,开发了一系列在线教育平台,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关注建筑室内装修平台的研发,唯独建筑邦是以建筑设计专业领域为开发对象,借助建筑邦社区、建筑邦微信、建筑邦APP、建筑邦知识图书和电子书开展全媒体出版服务,传统出版单位在数字出版平台开发上彼此竞争性较小。

  行业外竞争者外部竞争者主要是指出版行业外,从事建筑相关的服务的平台,以及潜在的竞争者,建筑邦主要的外部竞争者主要是建筑领域信息的门户网站,如ArchDaily、ABBS、筑龙网、谷德设计网等,这些建筑门户网站上的内容都有以建筑设计来设计作品板块,但是建筑邦不像ABBS建筑论坛与筑龙网几乎涉及建筑相关的大部分领域,也不像谷德设计网、ArchDaily那样只专注于建筑设计师和建筑设计作品,建筑邦充分发挥了其垂直媒体的特性,在提供建筑设计专业知识服务的同时,链接上下游产业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在提高知识搜索准度和即时上下功夫。

  专业出版单位在出版融合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外部竞争市场中虽然有筑龙网、建筑中国、ArchDaily、ABBS、谷德设计网等平台,专业出版单位依靠自身的优势资源,专业化知识服务平台相继产生,如“建筑邦――建筑设计专业领域全媒体出版平台”、“中国建筑设计专业领域知识服务平台”在传统专业出版单位建设的具有代表性的专业领域知识服务平台。

  “建筑邦”是基于天津大学出版社建筑设计传统内容资源优势,建O的包含建筑邦社区、建筑邦智库、建筑邦APP、建筑邦微信公众平台、建筑邦微博、建筑邦电子书、建筑邦纸质图书出版为一体的服务平台。建筑邦社区为世界各地的建筑设计专业设计师、设计机构提供建筑设计专业化设计作品展示、阅读、分享、互动服务。建筑邦智库是集成建筑设计作品的特色资源库,采用垂直化的建筑设计分类标引方式将建筑设计作品细分为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城市规划和专题图库五大垂直频道,尽可能满足设计师对建筑设计专业化的知识元、图书、期刊、文档、音视频和案例图片等多方位需求。

  2013年2月建筑邦微信公众平台上线万人的粉丝群体,日均阅读超过万人的阅读量,成为建筑设计师必不可少的知识获取平台,一位建筑师如此评价建筑邦微信:“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建筑邦微信,看一下建筑邦又发了什么。”

  建筑邦APP、建筑邦电子书定位于建筑设计作品的收藏,建筑邦微博关注设计师线上互动,建筑邦纸质图书则是建筑设计专业知识服务的入口,纸质图书与数字出版物互为补充,同生共存。

  “建筑邦”正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将所有媒体形态聚合到一个平台上、一个阅读工具上,为专业领域内的专业人群提供全方位的立体化服务的例证。

  建筑邦为了避免与外部竞争者全面竞争,在建筑领域相关产品中采取了聚焦战略,瞄准建筑设计这一单一领域进行集中化运作。

  建筑邦(包含建筑邦社区、建筑邦智库、建筑邦APP、建筑邦微信公众平台、建筑邦微博、建筑邦电子书、建筑邦纸质图书)只建筑设计案例及与建筑设计领域相关的文章,虽然天津大学出版社建筑图书出版种类繁多,涉及建筑设计、建筑施工等多个门类,但是建筑邦必须做出割合,在“大而全”与“小而专”面前,我们选择了做“小而精”,在风格上展示出建筑设计领域全面、专业的形象,内容选取上以建筑设计案例为主,为建筑设计专业人群提供高效的知识送达和解决方案。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建筑邦集中天津大学在建筑设计中的优势,舍弃建筑施工、建筑结构、岩土、水利等众多领域,只选择了做建筑设计,是人、财、物之间最佳的搭配方式,以最少的人力成本、版权成本,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采编人员通过约稿形式与世界各地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联系原创设计作品,并按照不同的栏目及时、快捷的,一些知名设计师的作品通过“邦首发”“邦设计”等栏目出去,让世界各地的建筑师第一时间看到最新、最优秀的建筑设计作品。在建筑设计作品实时中,建筑邦微信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极大地提升了建筑邦的品牌和天津大学出版社建筑设计传统出版的知名度。

  专业出版单位都具有一定的行业背景,我们熟知的专业出版社有地质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都是在各自专业领域拥有高层次的专业作者队伍和读者群体的出版社,各专业出版社数字出版平台相继出现后,形成垂直类的行业媒体,吸纳了本专业上下游相关领域的优秀作者、读者资源,这些作者和读者既是内容生产者也是内容消费者,特别是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的出现,使传播更加便捷,可以为某一特定领域的特定需求提供全部深度信息和服务,从而开创行业精英媒体的全新方式。

  建筑邦依靠建筑设计专业领域的设计企业、设计师为纽带,架起连接上游地产开发商、下游建筑材料供应商、建筑建材展览商的桥梁,建筑邦社区通过设计灵感栏目项目信息,产品板块建筑设计作品中需要的建材信息、专题栏目最近的建筑专题展会活动,在建筑邦平台上地产商可以相关的地产项目进行设计招标,设计企业、建材商应标,以上游产业拉动下游产业发展,通过上下游企业进行相互评价实现下游产业与上游产业良性互动。

  专业领域知识服务平台的出现使传统出版社由出版商向知识服务提供商转变,专业出版单位读者群体相对固定,建筑邦是以建筑设计师群体为服务对象,通过建筑邦社区建立属于建筑设计师的朋友圈,建筑师之间相互交流设计经验,分享设计心得,在建筑邦平台上实现其建筑设计思想的碰撞。

  首先明确群体定位,建筑邦的读者分为建筑设计院校老师和学生、建筑设计师,建筑师群体属于小众,根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的数据,全建筑设计师从业人数只有141万人,建筑师群体虽小,但是在建筑设计细分市场上,他们拥有很高的阅读需求。

  其次明确建筑设计师需求,建筑师注重细节,追求完美,从而设计出一座座宏伟的建筑。建筑师的自主阅读意识很强,能够主动阅读相关建筑设计内容并获取自己所需知识和信息,并对阅读的内容作出独立理性的判断。

  智能建筑是以建筑为平台,兼备通讯、办公、建筑设备自动化,集系统结构、服务、管理及它们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建筑智能化系统就是在建筑(包括环境)平台上,利用系统集成技术实现的通讯自动化系统(CAS)、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办公自动化系统(OAS),它们与建筑环境一起构成了整个智能建筑。

  建筑智能化技术是现代建筑技术与通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逐渐发展和充实,它的技术基础是现代建筑技术(Architecture)、现代控制技术(Control)、计算机技术(Computer)、通讯技术(Communication)、图像显示技术(CRT),即所谓的“A+4C”技术。“A+4C”的发展,推动着智能建筑不断集成化发展的进程,并在一些现代建筑中形成一种崭新形式的建筑弱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从而实现信息资源和任务的共享与综合管理,充分体现智能建筑投资合理、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灵活的目标,这也是人们追求建筑智能化的目的。

  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A+4C”以及管理科学、施工管理技术等学科知识的全面支持。同时,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首先是一项建设工程,必须科学地进行投资、效益、工期规划,并按建设总目标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但是,作为一项新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在系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行业监管方式都与传统的建筑机电系统有所不同,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还不完善。建筑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间、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其它机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土建和装饰都有一系列相关的配合与协调。因此,在系统实施过程中,将对系统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与管理的人员在工程技术、管理经验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表1(例图)略是建筑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与相关工程的配合配套情况。

  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相关工程配合表 系统名称 相关技术、知识 配合工程 配套与监管 楼宇自控 自控、建筑设备 安装、强电、空调、给排水、电梯、装饰安保 电子、电视、 安防知识 安装、装饰、消防报警、门禁 公安技防办 消防报警与广播 电子、控制、 消防知识 安装、强电、空调、 给排水、装饰 消防局 综合布线通信、计算机 安装、装饰 卫星电视接收与CATV 电视 土建、安装、装饰 音像管理处 门禁 电子、自控、 安防知识安装、安保、装饰 背景音响 音响、广播 安装、装饰 程控交换机 通信 综合布线、装饰 电信 电话 通信 综合布线 电信 无线直放站 通信 安装 无线电管委会 停车控制自控 安装 LED大屏 电子、计算机 安装、装饰、综合布线 BMS 计算机 BA、消防报警、安保、 综合布线等 办公自动化网络 计算机、管理 综合布线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跨越诸多专业技术领域,在工程实施中又有许多相关工程的配合协调要求,且在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工程公司选择、施工安装、工程验收等环节上,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还不太完善,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督和保证体制。现在大多数系统集成公司从属于IT行业,而设备安装公司又属于建设行业,因己方利益的驱使和行业的局限性,设计院或系统承包商在规划、设计、施工过程中难免犯重技术、轻效益或重设计、轻实施的毛病。造成一方面系统功能盲目升级,增加业主投资,另一方面因缺乏有效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往往是一流规划与投资、二流施工管理、最终落成三流的系统。施工、调试期间,因设计、施工、集成、设备供应等界面划分不清,造成设计、安装、集成、设备供应各方相互扯皮,业主忙于调解,不堪重负。类似情况严重损害了用户利益,也影响了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健康发展和功效体现。因此,利用社会力量对建筑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队伍选择、施工管理、调试验收等全过程实施技术咨询与监理是确保工期、质量、减少投资的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法,这在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成功实施中已经被证明了。以下是笔者对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中如何实施工程监理的一些认识和体会。

  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过程中,涉及众多单位和机构,它们有业主(或建设单位)、设备生产制造单位(设备供应商)、管线与设备安装单位(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工程公司或系统集成公司)、建设或设备监理机构,要完成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监理工作,首先必须明确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同时处理好与其它单位和机构的关系。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是受业主委托承接监理任务的。经业主授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可代表业主对系统的规划设计、工程承包商的选择、设备选型等提供咨询服务,对系统的安装质量、系统性能、建设工期、投资进行监理。所以,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业主间关系是一种被委托与委托关系,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咨询和监理服务,该服务贯穿系统的整个建设过程,服务内容在委托合同中体现。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之所以能够担任工程监理职责是经业主授权,业主应向规划设计部门、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及时通报委托与授权事项,明确那些机构和人员可以代表业主行使工程监理的职责,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间不签任何合同,监理活动是以业主与这些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间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既有项目建设监理及其分支机构,又有建筑智能化专业监理机构。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的监理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以投资、质量、进度为控制目标。从监理的业务看,建设监理机构通常是对一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土建和机电设备部分的监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则仅对其中的建筑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进行监理,两种监理的内容有所覆盖,却各有侧重。因建筑智能化技术发展迅速,且愈来愈专业化,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进入施工现场,可以弥补建设监理机构、人员在专业技术、监理方式和管理经验上的不足。从实施监理时间跨度来看,建设监理通常是土建施工开始,项目整体验收结束(包括土建和主要机电设备验收)。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业务可从系统规划设计、设备安装施工、调试运行和系统验收,通常要延伸到建筑整体竣工以后一段时期。在全过程的监理中,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服务形式,有不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介入,体现出专业化监理机构特有的优势,这是一般建设监理公司所不及的。总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是一种专业化的、全过程的工程监理,是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对建设监理从专业技术和监理制度上的补充和完善。

  (6) 参与土建总包组织的工程例会,协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与其它工程(如机电、安装、装饰)间进度与关系。

  新的世纪已经到来,随着城市信息化发展进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有了蓬勃发展的机遇,如何在一些投资大、技术新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中实现投资、质量、进度的有效控制,对包括业主、承包商之内的各方人员都提出了极高的专业技术和工程管理知识的要求,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概念和模式的引入,无疑是提供了一种较好的解决方案。

  智能建筑是信息时代的必然产物,是高科技与现代建筑的巧妙结合。世界上第一幢智能建筑于1984年在美国建成,随后在欧、美、日及世界各地蓬勃发展,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引入智能建筑,随即就获得了迅猛的发展。 据统计,近期在中国兴建的大型建筑将占全球一半,而现代大型建筑的主流是智能化大厦,因此智能化大厦的弱电系统研究及实施,成为自动化控制领域里的一个重要分支,将现代大厦建设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智能大厦,并保有今后进一步扩展性,是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一项重要课题。

  建筑智能化系统是现代建筑技术与通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融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现代控制技术、图形显示技术及通讯技术于一体,成为智能建筑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随着现代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建筑智能化系统正从设施集成发展到系统集成,使资源更充分地使用,功能更齐全,管理更集中高效,从而实现信息资源和任务的共享与综合管理,充分体现智能建筑投资合理、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灵活的目标,这也是人们追求建筑智能化的目的。

  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A+4C”以及管理科学、施工管理技术等学科知识的全面支持。同时,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首先是一项建设工程,必须科学地进行投资、效益、工期规划,并按建设总目标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但是,作为一项新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在系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行业监管方式都与传统的建筑机电系统有所不同,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还不完善。建筑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间、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其它机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土建和装饰都有一系列相关的配合与协调。因此,在系统实施过程中,将对系统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与管理的人员在工程技术、管理经验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相关工程跨越诸多专业技术领域,在工程实施中又有许多相关工程的配合协调要求,且在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工程公司选择、施工安装、工程验收等环节上,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还不太完善,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督和保证体制。现在大多数系统集成公司从属于IT行业,而设备安装公司又属于建设行业,因己方利益的驱使和行业的局限性,设计院或系统承包商在规划、设计、施工过程中难免犯重技术、轻效益或重设计、轻实施的毛病。造成一方面系统功能盲目升级,增加业主投资,另一方面因缺乏有效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往往是一流规划与投资、二流施工管理、最终落成三流的系统。施工、调试期间,因设计、施工、集成、设备供应等界面划分不清,造成设计、安装、集成、设备供应各方相互扯皮,业主忙于调解,不堪重负。类似情况严重损害了用户利益,也影响了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健康发展和功效体现。因此,利用社会力量对建筑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队伍选择、施工管理、调试验收等全过程实施技术咨询与监理是确保工期、质量、减少投资的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法,这在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成功实施中已经被证明了。以下是本人在对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中如何实施工程监理的一些认识和体会。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涉及众多单位和机构,有业主(或建设单位)、设备生产制造单位(设备供应商)、管线与设备安装单位(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工程公司或系统集成公司)、建设或设备监理机构。要完成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监理工作,首先必须明确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同时处理好与其它单位和机构的关系。各方关系图如图1所示。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是受业主委托承接监理任务的。经业主授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可代表业主对系统的规划设计、工程承包商的选择、设备选型等提供咨询服务,对系统的安装质量、技术性能、建设工期、投资进行监理。所以,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业主间的关系是一种被委托与委托的关系。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活动是一种特殊咨询和监理服务,贯穿于系统的整个建设过程中,服务内容在委托合同中体现。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之所以能够担任工程监理职责,是因为得到了业主的授权。业主应向规划设计部门、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及时通报委托与授权事项,明确哪些机构和人员可以代表业主行使工程监理的职责。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不签任何合同,监理活动是以业主与这些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既有项目建设监理及其分支机构,又有建筑智能化专业监理机构。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监理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以投资、质量、进度为控制目标。从监理的业务看,建设监理机构通常是对一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土建和机电设备的监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则仅对其中的建筑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规划、设计、调试及弱电管道、线槽预留预埋施工过程进行监理,两种监理的内容有所覆盖,却各有侧重。因建筑智能化技术发展迅速,且愈来愈专业化,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进入施工现场,可以弥补建设监理机构和人员在专业技术、监理方式和管理经验上的不足。从实施监理时间跨度来看,建设监理通常是从土建施工开始,到项目整体验收结束(包括土建和主要机电设备验收)。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业务可从系统规划设计、设备安装施工、调试运行和系统验收,一直延伸到建筑整体竣工以后一段时期。在全过程的监理中,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服务形式,有不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介入,体现出专业化监理机构特有的优势,这是一般建设监理机构所不及的。

  总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是一种专业化的、全过程的工程监理,是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对建设监理从专业技术和监理制度上的补充和完善。

  帮助业主明确和提出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总目标;对系统的实现目标、投资规模、可行性作出综合评估分析;按业主要求制订系统规划书或对设计院的系统规划书作出评估分析;对系统设计过程实施监理与提供技术咨询。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评标定标的依据,招标文件内容要力求完整、详尽,用词准确严谨,对于建筑智能化系统应重点从技术方案上提出要求。主要包括:总体要求;设计标准和规范;系统包括的内容和功能;主要设备、元件及其技术要求;设备清单;安装调试与验收。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评标选择一个合格的、最适合本工程的承包商,使业主得到技术先进、质量可靠、交货准时、价格合理的产品。同时,招投标阶段除了对(设计)方案进行比选外,应该对入围方案做系统模拟测试。我们在黄委会的一个会商室网络系统建设中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当时没有对入围方案做系统模拟测试,中标的设计方案做得很好,但实施起来,发现视频监控系统和在线检测系统都不成熟,以至于需要重新设计方案。

  按业主要求,制订或审核项目招标书;协助业主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审核系统承包商资质、资历、工程业绩;作出系统方案、设备性能价格比分析;为业主商务谈判提供技术咨询;审核设备供应和工程承包合同条款。

  一个智能建筑工程可能包括很多子系统,即设备自控系统、安保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等,即有很多套系统设计图纸,而集成商只有一家,有的甚至在设计子系统的时候集成商还没有选定。监理工程师要做的工作不但要仔细审查该工程本身的系统流程,现场监测点、监控点、配线规格和布线要求等,还应注意核对智能建筑系统从其它专业引出的信息点、变送器和传感器等是否在其它图纸上均一应俱备,正确无误。另外,智能建功立业筑所需预留洞、预埋件和线槽、桥架的定位与设置和结构专业的协调也不可忽视,并考虑在以后的系统集成上留有一定的余地。

  智能建筑工程的预埋与电气工程相比有以下几个不同:1)图纸多。每套图纸单个独立系统的理解上并没有太大的困难,但预埋在楼层里合在一起时不认真检查就分辨不出各自所属的系统。也难以找出不符合图纸的地方。2)走放射线多。智能建筑为减少相互之间干扰,走放射线多,各系统之间以及与电气之间交叉敷设普遍。使管子相互叠上后接近板厚而使混凝土失去保护层,有的甚至超过楼板使混凝土无法浇注。因此,很多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对现场的走管路线)管径大。电气的配线以直径的大小来体现,一般在楼层水平配线时根数变化不太大;而智能建筑的配线多以线的数量来体现(除视频馈线外)。故越接近布线的始端,线的数量越多,导致配管直径大,根数越多,结果造成这一块混凝土呈现空洞。因此,由于上述三个不同,智能建筑工程的管线隐蔽预埋使监理工程师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智能建筑系统的线缆要求较高,品种也较多。仅仅少数通信线缆如RVV或RVVP等可按规范现场抽测浸水绝缘电阻大于20欧兆为验收合格外,其它智能建筑工程线缆在现场进行技术测试还有难度,目前正在按新规范实施。因此,监理工程师验证产品的合格证和说明书并使之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就显得更为重要。另外,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楼层水平布线的长度,按规范要求不能超长,否则,信号就会不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改换光纤或者用中继器进行再次连接。

  在智能建筑工程中,接插件及前端设备采用模块化结构,系统根据区域信息点的类型和数量设置模块的类型和数量。常用的模块有:数据(计算机)网络模块、语音网络模块、保安信息采集模块,设备监控数字输入/输出模块,模拟输入/输出模块等。模块的类型和数量在系统图上有的说明,在施工图上也有详细的标注。监理工程师要核对信息网络、保安监控、水暖、空调、电气等其它图纸上的元件,以便使设备上的信号能正确地反馈到控制中心,控制中心的指令能再送回到控制点,通过执行机构的调节使系统保持在最佳状态。

  从系统集成的考虑出发,智能建筑工程各系统之间,各子系统与智能设备的界面划分,要有切实可行的接口界面。如高、低配电设备接口界面;空调设备接口界面;自备发电机和锅炉接口界面;冷水机组接口界面;消防报警系统接口界面;电梯监控接口界面以及OAS肉络协议界面等。接口界面的划分是设计的工作,但由于系统集成商只有一个,而智能建筑工程可能有好几个承包商各自负责的系统。对此,监理工程师对于他们之间的管理协调和督促完成各自分内的任务而避免遗漏大量的工作。除了必须掌握智能化工程专业技术外,熟悉国家现行有关智能建筑的设计、技术和质量验收外,熟悉国家现行有关智能建筑的设计、技术和质量验收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由于智能化建筑项目的业主大都是政府部门,因此在对待是按照上级领导指示办事,还是严格执行合同问题上,业主往往忽视合同规定,而执行领导的意见。这就给进度控制带来了很大困难,甚至会导致工期拖期严重,威胁到项目能否继续做下去。

  面对工程进度目标处于失控的边缘,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首先,应该肯定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各种因素(包括领导指示),调整项目内容,提出新的目标;其次,讲究工作方法,说服建设方尽量避免提出较大的合同变更要求;第三,根据项目变化,拿出措施,尽快补充、完善相应的变更手续,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第四,做好承包商的工作,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竣工验收除了按照《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中的“3.5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要求外,还有如下几个注意事项:

  消防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第30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进行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按照《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建设部、公安部第49号令)和《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第86号令)执行;

  卫星电视按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申请验收;

  此外,由于智能化建筑工程涉及到电力、消防、安全、通信等多个方面,所以前端设备的安装、软件安装调试及监控网络运行等一系列工作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内完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放弃整体验收的方式,采取分阶段验收,待试运行期结束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正式验收。

  新的世纪已经到来,随着城市信息化发展进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有了蓬勃发展的机遇,但智能建筑工程起步较晚,相关的监管配套机制不够完善,如何在一些投资大、技术新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中实现投资、质量、进度的有效控制,对包括业主、承包商之内的各方人员都提出了极高的专业技术和工程管理知识的要求,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概念和模式的引入,无疑是提供了一种较好的解决方案。

  [1] 杨光臣.建筑电气与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4.

  [2] 张友生.信息系统监理师辅导教程(上下册)[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5.

  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住宅已成为居民新的消费热点。在居住区规划和住宅的设计中积极推进“以人为本”的设计创新理念,创造具有地方特色、设备完善、达到21 世纪现代化居住标准的住宅是摆在建筑师面前的迫切任务。居住区商业建筑与居民的生活联系紧密而且增强了居住区的开放性和活力,对其进行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20 世纪80 年代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为住宅及居住区商业建筑的建设发展带来了契机,使之进入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在此之前,居住区的商业建筑比较简单,布局模式大多为单一的行列式布局,且数量不多。到了90 年代后,居住区的商业建筑设计逐步得到重视,居住区开始有了超级市场、复合型商业建筑、步行街和购物中心等,这种变化反映了居住区商业建筑设计从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过渡到关注生活质量这一层面。

  我国居住区商业建筑在设计上的状况总体说来,在“商”与“住”两个方面存在矛盾。尤其对其建筑设计而言,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内部空间处理不当。有些居住区商业建筑的空间处理较为草率,平面局促,不符合商业建筑大开间的使用要求。人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居住区的商业建筑由于空间结构不灵活导致无法随着居民的使用需求加以变化,只能闲置或者挪作他用。

  外观设计失败。我国居住区呈现越来越丰富的形态,大多居住区商业建筑却缺乏特色,呈雷同化趋势,有些则是为了达到吸引眼球和销售的目的,外观形象极尽花哨,忽视其基本使用功能,且与居住区形象格格不入。

  外部环境设计单调。一些居住区商业建筑的外环境设计极为单调或者根本没有外环境设计。商业建筑与居住区乃至整个城市的环境连接生硬,既不利于居民的使用,也不利于商业氛围的营造。

  居住区商业建筑与城市建设发展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它的合理布置和设置将影响居民生活和城市环境。本文针对目前我国居住区商业建筑的现状,认为其设计应遵循以下理念:

  以人为本。居住区商业建筑及其环境的创造,“以人为本”应该是其设计构思的出发点,也是最终检验商业环境优劣的标准。居住区商业建筑设计并非消极被动地应付居民需求,而是要积极主动地去发现更多的可能性需求,使用者可以从设计者提供的可能性需求中去满足他们的真正需求。

  具有综合性与专业性功能。按照方便生活、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居住区商业网点的建设要大中小相结合,提高单个网点面积,发展超市和大型综合商场,形成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为一体的购物中心。行业结构要吃、穿、用、玩相结合,综合与专业相结合,尤其要开拓一些新兴的服务性行业。

  注重商业区的空间秩序。在中国传统空间意识中,采取有层次、有发展的手法把人们从开头引导到末尾,在高潮中实现富于戏剧的结束,具有强烈的空间秩序。在以通行为主的线状商店街面上都有一定的节奏感,使街道具有整体统一性。而招牌、幌子、匾额更是我国传统商业经营上的一大特点,从某种意义上讲居住区内的商业建筑由于程式化程度高,它没有橱窗陈列,各个单位虽然所卖的物品不同,但从外部形象上却很相似,为了区别,就全靠招牌、幌子这种广告手段,直接点明其经营内容,并且具有装饰功能。

  合理的商业网点布局模式。本文认为住宅区的商业网点布局模式以组团单体建筑为宜。根据规划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确定建筑总量,地理位置可安排在居住区的主要出入口或整个住宅区的交通干道旁。在建筑样式上既要富于变化,又要有机联系,以形成优美的建筑景观。

  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发展远远领先于我国,他们在商业建筑设计中注重人性化设计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而我国传统商业街的集中式商业布局设计具有浓厚的人文气息,商业建筑设计应该遵循商业的本质规律,即对商业利益的追逐。商业建筑设计中的人性化倾向,与之并不矛盾。因为只有吸引来更多的消费者,满足他们多元化的需要,才能获得更大的商业效益。成功的商业建筑项目应是一个具有鲜明文化内涵的建筑物,也是对一个地区、一个时期文化艺术的浓缩,对延续历史文脉、彰显时代风貌、传播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起到积极作用。

  现代商业建筑与众不同,有自己的特有规律,特有的要求,不同于住宅建筑相对稳定而单一的要求。如果建筑师按照自己的思路闭门造车或单纯依据设计任务书进行不科学、不合理的传统设计方式,那么辛苦设计的建筑项目不仅没有产生效益,还会浪费大量的资源。这就要求建筑师综合素质的提高并积极参与商业建筑的建筑策划,配合地产商、策划师、营销师、结构、设备及其他专业人员,了解商业项目的地理、地域条件、社会、人文情况、消费、发展特点和趋势、经济、技术、城市规划发展等各方面基础资料及商业建筑的各种模式,根据建筑策划制定合情、合理、合适的科学建筑设计依据,才能更好地完成商业建筑这种复杂的设计工作。商业建筑设计首先要做好的就是建筑策划,建筑策划主要研究投资立项以后的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空间内容、使用功能要求、环境、趋势等影响建筑设计和使用的各种因素,从而为建筑师提供建筑设计的科学依据。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第三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商业建筑在城市生活中的地位日益突出。现代商业建筑有其独特的内涵,以惊人的速度,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甚至社会的发展进程。因此,在进行商业建筑设计时对建筑设计师有了更高的要求,下面从几个方面谈一下商业建筑设计过程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建筑师在商业建筑前期策划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建筑师处于核心地位,在项目整体设计过程中应起着引导与修正的作用。设计师在项目方案构思过程中必须充分研究项目投资商、开发商自身的条件,协助开发商对大量市场调研提供的数据和信息进行系统分析和整理。这些要素和条件都将成为建筑师开展建筑设计和规划的前提。从商业建筑项目的开发过程上分析,建筑师应把工作重点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从城市规划和商业发展的角度对土地进行分析和研究。从经济价值和商业运营的角度对项目土地价值进行分析,为项目开发决策、资金运作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二是通过消费者行为分析和品牌资源的研究,结合建筑设计专业的知识、商业运营的模拟分析和国内外相似案例的调研,对项目规划提出概念性设计原则。同时对开发的目标、规模、周期、商业运营模式、市场定位进行数量化、标准化提议,提供项目开发的可行性论证。三是在项目业态规划和设施规划的基础上,与各专业及开发团队配合,共同制定项目的开发计划,并对后期的工程管理的重要节点提出工作安排。商业建筑的开发本着土地价值最大化、商业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将各个开发环节进行系统整合,使各环节的增值程度加大,最终确保项目开发和运营的成功。商业建筑项目的前期策划与建筑设计作为商业地产开发增值的主要环节更应重视和加强。这要求建筑师不仅要熟悉各种业态的生存条件和环境,还应对其所依存的建筑空间十分清晰。

  商业地产的设计规范是商业地产建筑策划的主要依据,也是项目市场价值体现的制约条件之一。但我国现行的商业地产建筑规范相对于行业的快速发展显得滞后了。目前,对于我国商业地产领域的设计主要可以参考的设计标准有《商店建筑设计规范》、《饮食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限的设计依据。而上面的准则对于设计日益复杂的商业建筑来讲,已经很难满足市场的需求和发展了,在设计过程中,设计师一定要合理掌握现行商业建筑设计规范的尺度。

  不同地方的商业建筑有不同的建筑形式,处于城市繁华地段的商业建筑一般为面积庞大呈“凹”型的建。